问题 问答题

(五)


某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专业期刊、报纸、信息网络等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规定投标截止日期是2010年7月13日。在7月5日,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解答了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了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2010年7月14日,甲企业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送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以已经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为由拒收。
问题: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8日才发出澄清修改文件不妥。对潜在投标人问题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此,该部分内容属于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故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8日才发出澄清修改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B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