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证券公司2007年10月1日的净资本金为5个亿,流动资产额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比例为180%,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占净资产的12%,净资本占净资产的75%,2008年4月1日增资扩股后净资本达到20个亿,流动资产余额是流动负债余额的1.8倍,净资本是净资产的80%,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为净资产的9%。2008年6月20日该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假设该证券公司被批准从事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该证券公司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B.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C.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

D.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

答案

参考答案:A, B

解析: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