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资料
A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从事矿泉水生产。2006年8月,A公司董事甲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便与其岳父乙合伙开办了B合伙企业(简称B企业),也生产矿泉水。2006年底,甲从B企业获红利30万元。2007年4月,A公司发现了甲的这一行为。为此,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责令甲将其从B企业取得的30万元所得交给A公司,并免除了甲的董事职务。
2008年3月,A公司作出了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的决议。
2008年5月,A公司为支付所欠C公司工程款,签发了一张以E公司为付款人、以C公司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并将其交付给C公司,D公司为该汇票的保证人,按规定在汇票上记载了保证事项。2008年6月,C公司不慎将该汇票遗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C公司将汇票遗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

A.声明作废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普通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大纲要求] 掌握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的掌握。票据权利与票据是紧密相关的,如果票据丧失,票据权利的行使就会受到影响。所以票据法要规定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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