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责令缴纳税款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纳税人缴纳税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即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根据本法第68条的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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