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1年4月23日。某市甲汽车修理厂和乙开发公司签订了“立式振动光式机”技术转让合同,双方约定:乙将自己的“立式振动光式机”技术转让给甲,技术转让费是12000元;乙提供全部图纸和资料,并负责甲的两名技术人员的培训。
问:(1)合同签订后,经试制发现存在严重的技术缺陷,根本不能试制出样机。甲能否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技术本身不存在缺陷,但该技术属于丙开发公司所有,乙仅有使用权,则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1)根据《合同法》第349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本案中,乙提供的技术存在严重的缺陷,所以应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法》第349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乙将自己仅有使用权的技术转让给甲,应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351条的规定,乙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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