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北区、中区和南区三个生产厂区,北区有库房等,在南区通过氧化反应生产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A,中区为办公区。为扩大生产,计划在北区新建工程项目。2010年10月2日,北区库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9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损失包括:医药费12万元,丧葬费5万元,抚恤赔偿金180万元,罚款45万元,补充新员工培训费3万元,现场抢险费200万元,停工损失800万元。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产品A的性质,下列关于产品A的危害和监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产品A可以经皮肤吸收引起接触人员中毒
B.因产品A为脂溶性的,所以进入人体消化道不能被吸收
C.生产产品A的反应过程失控,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D.产品A必须存储在经安监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E.运输产品A时,应指派专人押送,押运员不得少于2人
参考答案:A,E
解析: 产品A是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可以通过人的皮肤吸收,故A选项符合题意。产品A同样可以通过人体消化道吸收,故B选项排除。
题干中只是说北区库房发生爆炸事故,并没有说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A的南区有爆炸可能,所以C选项排除。
产品A是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第4.2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存储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危险化学品仓库中,而不是“安监部门批准”,所以D选项排除。
根据《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故E选项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