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发出A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B商品直接用于销售。A材料计划成本30000元,成本差异率为2%。甲企业发生往返运费4400元,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5600元。该B商品目前的市场售价为60000元。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企业,B商品适用增值税率和消费税率分别为17%和10%。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结算完毕。
要求:
(1) 编制甲企业发出A材料的分录;
(2) 根据乙企业收取的加工费计算乙企业代扣应交消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额;
(3) 编制甲企业支付运费、加工费及税金等款项的分录;
(4) 计算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B商品的成本。

答案

参考答案:(1) 甲企业发出A材料的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0
贷:原材料 3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600
(2) 乙企业代扣应交消费税额=60000×10%=6000(元)
应纳增值税=15600×17%=2652(元)
注: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有市场价格,因此消费税可以直接根据售价计算,不需要再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加工费需要交纳增值税。
(3) 甲企业支付运费、加工费和税金等款项的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4400+15600+6000) 2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52
贷:银行存款 28652
(4) B商品的成本=29400+26000=5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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