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0年4月1日,马双欢借刘一川人民币7 000元整。马双欢本人向刘一川书写有借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期限届满后,马双欢向刘一川归还了6600元,尚有400元没有归还。马双欢在原来书写的借据下边注明:“还欠款6 600元,马双欢。 2000年7月1日。”2000年9月15日,刘,川将马双欢起诉到法院,称马双欢尚欠其借款6 600元没有归还,请求法院判决马双欢尽快归还。假设法院经过调查无法确认2000年7月1日马双欢到底是归还了6 600元,还是归还了400元,现在惟一的证据就是这一张借据,法院应判决马双欢再还给刘一川

A.6 600元

B.400元

C.3 300元

D.2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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