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06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 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入库;
(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价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4)将产品投资入股20万元(成本价),该企业没有同类产品售价;
(5)销售小轿车1辆,取得收入220480元,小轿车账面原值30万元;
(6)该企业附设一非独立核算的招待所,取得客房住宿费收入10万元,取得代为旅客购飞机票手续费收入2000元;
(7)招待所设有餐厅、歌舞厅,餐厅取得餐饮收入12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万元,歌舞厅销售酒水收入5万元(歌舞厅营业税税率为20%)。
适用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本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A.68000

B.76500

C.85000

D.640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8500=76500(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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