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06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 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入库; (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价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4)将产品投资入股20万元(成本价),该企业没有同类产品售价; (5)销售小轿车1辆,取得收入220480元,小轿车账面原值30万元; (6)该企业附设一非独立核算的招待所,取得客房住宿费收入10万元,取得代为旅客购飞机票手续费收入2000元; (7)招待所设有餐厅、歌舞厅,餐厅取得餐饮收入12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万元,歌舞厅销售酒水收入5万元(歌舞厅营业税税率为20%)。 适用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
本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A.68000
B.76500
C.85000
D.640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8500=7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