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被告人张某与有妇之夫李某通 * * ,为了达到独自占有李某并与之结婚的目的,张某多次怂恿李某与自己的妻子离婚,但李某迟迟下不了决心。张某见李某无意离婚,便心生歹念,决定害死李某的妻子。一次,李某的妻子生病卧床在家,张某以同事的身份去看望,趁争某及其妻不备,在李某为其妻煎好的中药中下了安眠药。下完安眠药之后,张某自觉心虚,一会儿便起身告辞。张某走后,李某将下有安眠药的中药倒给妻子喝了。不一会儿其妻便昏昏睡去,但李某只当妻子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并没有在意。直至第二天早上醒来,争某才发现妻子已经死去。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张某,如果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后发现其已怀孕,则对其能否适用死刑能否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和死缓。故对张某能否适用死刑或者死缓,应区别两种情形而定:如果张某虽然在被逮捕时怀孕,但在审判的时候已经自然流产,则对其可以适用死刑或者死缓;但如果其在被逮捕时怀孕,在被审判的时候仍然怀孕而并没有自然流产,则对其不得适用死刑或者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