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见表4-1所示。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价的50%时开始扣预付款,3个月内平均扣回;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1个月开始,按每月进度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
表4-1 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
工作 | A | B | C | D | E | F |
合同价/万元 | 30 | 54 | 30 | 84 | 300 | 21 |
工程预付款是多少预付款从何时开始扣回开工3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每个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 |
参考答案:
(1)预付款为:840万元×20%=168万元 (2) 前3个月施工单位累计应获得的工程款: (57+65+359)万元=481万元>420万元=840万元×50% 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 (3) 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57-57×10%)万元=51.3万元(或:57万元×90%=51.3万元) 第2个月:(65-65×10%)万元=58.5万元(或:65万元×90%=58.5万元) 前2个月扣留保修金:(57+65)万元×10%=12.2万元 应扣保修金总额:840万元×5%=42.0万元 由于359万元×10%=35.9万元>29.8万元=(42.0-12.2)万元 第3个月应签证的工程款:[359-(42.0-12.2)-168/3]万元=27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