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由A、B、C、D 4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5、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
(2)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10%,扣完为止。
(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见表3-33。


1、2、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见表3-34。


[问题]


分析该工程1、2、3月末时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解题思路点拨]


1.依据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表计算出合同价,再按合同规定,分别计算预付款和保留金。
2.在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切记要先判断该月工程量是否超出需要调整单价的范围。
3.在计算投资偏差时,要注意调整单价的情况。

答案

参考答案:1、2、3月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1月末投资偏差为:560×180-560×180=0元
投资没有偏差。
1月末进度偏差为:500×180-560×180=-10 800元
进度提前1.08万元。
2月末投资偏差为:(1110×180+680×480)-(1110×180+680×480)=0元
投资没有偏差。
2月末进度偏差为:(1250×180+600×480)-(1110×180+680×480)=-13200元
进度提前1.32万元。
3月末投资偏差为:[1110×180+(1730-50)×480+50×456+450×360]-(1110×180+1730×480+450×360)=-1 200元
投资节约0.12万元。
3月末进度偏差为:(1250×180+1400×480+900×360)-(1110×180+1730×480+450×360)=28 800元
进度拖延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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