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长城公司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其数据见表3-36,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确定了各分项工程的全费用单价,递交了报价表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图3-14)。中标后双方经过谈判,在合同中约定:

表3-36 相关数据

工作估算工程量(m3)全费用单价(元/m3)合计(万元)
A300030090
B125020025
C4000500200
D4000600240
E38001000380
F8000400320
G5000200100
H3000800240
I2000700140
合计340501735


图3-14 施工网络计划


注:箭线下方数据为计划工期,单位为月。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计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每月工程款中扣除5%保修金。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的全费用单价计价(间接费费率10%,利润率5%)。
3.合同款中税金应包括营业税(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4.施工中工程变更,当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5%以上部分,采用全费用单价90%,计算;当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超过估算工程量15%以上部分,执行新的全费用单价(其中间接费和利润调整系数分别为1.1和1.2,其余数据不变)。
5.施工过程出现工程费用索赔,双方确定的索赔数额为全费用数额。
6.施工过程发生以下事件:
(1)E工作结束后、H工作开始之前增加新工作N,其工期为1个月,估算工作量为3 000m3,直接费单价为400元m3
(2)E工作工程量增加1900m3
(3)C工作工程量减少2000m3
(4)I工作施工由于遇到季节性降雨,对已完工程施工部位采取保护措施,增加费用3万元。
(5)H工作施工开始时由于甲方图样错误、拆除部分建筑物重新修建发生费用2万元,工期推迟1个月。

[问题]


绘制E、C、H、I工作发生变更后包括新工作N的施工实际进度网络图并确定实际工期,关键路线。

答案

参考答案:E、C、H、I工作发生变更后包括新工作N的施工实际进度网络图并确定实际工期,关键路线如图3-16所示。


图3-16 施工买际进度网络
E工作工程量增加1900m3,工期增加1个月(位于关键路线)。
C工作减少工程量2000m3,工期减少1个月。
H工作工期推迟1个月。
实际工程9个月,关键路线:

问答题

案情:邹某,某市百货大楼营业员。2008年5月19日,邹某到钟某开办的饭店用餐,饭后离开时,将手提袋遗忘在座位上,该手提袋中装有现金3000多元,新款手机一部及其身份证件若干。钟某发现丢失的手提袋后私自隐匿,并告诉有关工作人员在失主寻找时称并未捡到。下午邹某发现丢失手提袋后,立即返回饭店寻找,钟某拒不交出。无奈,邹某向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称该案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不予受理。邹某只得聘请律师,自行收集了相关证据,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邹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钟某的侵占行为,故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该市公安机关在接到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仍然拒绝立案侦查。在这期间内邹某得知一名重要目击者愿就其目睹被告人钟某藏匿提包一事作证,遂取得该关键证人证言后,又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自诉状。 20日后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被告人钟某突然潜逃,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只得宣布延期审理,同时由该院院长在全市范围内通缉钟某。1个月后,钟某自动到法院应诉,该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钟某。该逮捕决定经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后由法院的司法警察将钟某依法逮捕,庭审继续进行。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邹某提出查询钟某的银行存款可以证明其藏匿了这笔现金。法庭采纳了该请求,宣布延期审理,并查询了被告人在某银行的账户。在法庭审理结束后,判决宣告前,钟某提出愿意归返原告的物品,并加倍赔偿其损失。原告邹某同意后向法院提出撤诉,而人民法院认为法庭审理已经结束,不准撤诉。被告人在看守所接到一审判决,判决书宣告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并认为被告人对原告的赔偿协议不再有效。
问题:

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