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武汉泰华公司(420123xxxx)在投资总额内委托武汉机械进出口公司(420191xxxx)于2005年6月与香港某公司签约进口一套自用设备,该设备属于鼓励类进口项目。设备于 2006年6月1日从上海吴淞海关进境,该合资企业委托上海华宇货代公司于2006年6月2日向上海海关办理转关申请手续,后由“长江号”轮船于2006年6月5日(周一)运抵武汉,并于 2006年6月20日向武汉江岸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货物经海关查验后放行。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在本题中,该企业应该缴纳的滞报金的期限为( )。

A.在法定申报时限内不存在滞报问题

B.应向海关缴纳1天的滞报金

C.应向海关缴纳2天的滞报金

D.应向海关缴纳3天的滞报金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题中2006年6月5日(周一)运抵武汉,最迟应于2002年6月19日向海关申报,6月 19号是周一,不存在顺延的问题。由于本题是20号申报的,因此滞报1天。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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