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李某是A公司的出纳员,2009年3月经办了以下部分经济业务事项:
(1)每日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付,月底结出余额。
(2)销售给B公司的货物发生退回,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同意退款50000元,李某据退货发票记账联予以退款,并以此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3)收到一张外来原始凭证,发现文字有误,李某提请本公司有关人员直接在原始凭证上作了更正,并要求加盖了印章。
(4)由于人手不足,李某从去年起一直兼任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结合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销售点存在哪些违反税法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销售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按规定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本案中,电线电缆厂应该首先到A市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在B市设立的临时销售点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销售点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其总机构电线电缆厂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本案中,销售点在B市的经营时间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已经超过180天,应该在B市办理税务登记,而销售点没有办理,因此违反了税务证管的有关规定。 ③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