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3年6月1日是某甲(14周岁)和某乙 (16周岁)的生日,两人上年—起去某网吧上网,因欠网吧钱遭受老板奚落,心怀恨意,遂在下年买了两桶汽油浇在网吧门口,刚点燃便害怕了,遂喊了一声“救火呀”便逃跑了,后来因为群众发现及时,将火扑灭了。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无罪的情形?()

A.黄涉嫌盗窃—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B.李某涉嫌抢劫一案,李某因害怕开庭时见到家人,在一审开庭审理前因高度紧张心脏病突发死亡

C.段某以妻子虐待自己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

D.崔某以崔子遗弃自己为由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刑诉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高法刑诉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九)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诉法》第15条第 (一)项规定,应当宣告其无罪;

B项,李某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诉法》第15条第(五)项的规定,且没有《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

选项C,段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高法解释》第 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诉法》第15条第(四)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

选项D,《刑诉法》第17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综上,本题答案为A。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07~2009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2007年1月27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协议,甲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库存商品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控制的A公司10%的股权。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 300万元(其中:成本1 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 600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相关资产均已交付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
(2)甲公司为取得A公司的股权而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为30万元。此时A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35 000万元。
(3)2007年12月31日A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 400万元。
(4)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从A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A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7 50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对A公司有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8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7 800万元(与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相等)。
(5)2008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2 400万元。
(6)2008.年末A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最终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
(7)2009年1月5日,甲公司将持有的A公司的15%股权对外转让,实得款项6 200万元,从而对A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因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当期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400

B.300

C.200

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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