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林某想与丈夫张某离婚,张某不同意,为制止妻子林某去法院起诉,张某将妻子林某用绳子绑住,锁在家里,每天看得很紧。几天以后,妻子林某趁丈夫不在家时,喊来邻居将自己救出。林某被救出后,直接去法院起诉,最终和丈夫张某离婚。离婚后,张某心有不甘并怀恨在心,于是多次在各种公共场合对林某进行语言上的侮辱和攻击,别人进行劝阻,张某声称当今社会言论自由,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林某的何种公民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其宪法依据是什么 为什么
(2)什么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否不受任何限制
参考答案:(1)本案中,林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我国现行《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本案中,张某将林某绑住并锁在家中几天时间,而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属于公安机关,公民个人无权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严重侵犯了林某的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本案中,张某与林某离婚后,多次对林某在公共场合进行言语攻击和侮辱,侵犯了林某的人格尊严。
(2)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等形式表达其意见和观点的自由。它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从侧面反映了一国民主化的程度。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广义的言论自由还包括借助于绘画、摄影、雕塑、出版、影视、广播、戏剧等手段来展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的自由。
言论自由为世界各国宪法和国际 * * 公约所普遍承认,但言论自由在行使时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这具体表现在:(1)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否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2)淫秽言论会受到限制或者禁止。(3)煽动仇恨和挑衅言论会受到约束或者限制。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上的这种规定,是保障言论自由的一种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