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近年来,国内发生余祥林、赵作海等一系列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一位学者认为,冤案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司法权缺乏有效监督。
请结合上述材料,试分析我国法律监督的现实意义。

答案

参考答案:(1)上述观点主要涉及法律监督的问题。
(2)法律监督的概念涉及三方面的问题,即谁监督、监督谁和监督什么,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完整的法律监督。学界对法律监督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由于我国的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因此是在广义上研究和使用法律监督这一概念。
(3)法律监督是现代法治不可缺少的特殊组成部分,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其意义在根本上说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具体袁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保障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维护法的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③法律实施的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有利的法律武器;④法律监督是对公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确保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重要手段。
(4)冤案的造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科技不够发达,缺乏DNA鉴定等先进技术手段;办案人员素质偏低,缺乏 * * 意识,滥用权力,违反法律程序等诸多原因,但司法权缺乏有效监督显然是不可忽视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国法制建设起步比较晚,法制建设的各方面都还不够完善,因此在我国加强法律监督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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