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30万元,以公司所有一辆价值5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且依法作了登记。后甲公司又因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担保偿还合同价款25万元,将该汽车作为合同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乙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根据上述案情,依照担保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若银行的贷款到期日在乙公司的合同价款到期日之后,则乙公司是否有权就汽车行使抵押权如果可以,怎样行使

答案

参考答案:乙公司可以行使担保权,但是只能在汽车价值超出银行贷款抵押的范围内受偿。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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