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某的证言

B.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C.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D.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所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B项认为应在开庭前提出申请的说法不够准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如果华某与叶某的证言如果相互矛盾,那么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就存在问题,这就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主要证据不足",所以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公安局的处罚决定的判决,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那么哪些情形是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范围,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的解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而《民诉意见》第181条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参照适用该规定,D项正是属于第(3)种情形,所以D项也是正确的。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7—9题。(9分,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就好比古典中国的读书人绕不开《易经》一样,现代中国的读书人是避不开《红楼梦》的。所以,自王国维发表《<红楼梦>评论》以来,中国现代各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似乎不露一手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如何了得。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红楼梦》产生了一种“正典效应”。

“正典”(canon)一词分别译自希腊文和希伯来文,意谓“量尺”或“量杆”。这表明正典是一系列在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可以用来比较和衡量其他的著作或教导(决定它们是否正确)。所以,如果说莎士比亚是西方正典的核心,那么,《红楼梦》则是中国正典的核心。

《沉酣一梦终须醒》辑录的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等大师研读《红楼梦》的文章,编者加的副标题是“大师眼中的石头记”,但我认为,作者中除了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能称得上“大师”,其余的人是值得商榷的。这个选本的好处在于,它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研读《红楼梦》的文本,通过这一文本,我们可以切身地感受到《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用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来评论《红楼梦》,得出“《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的结论,开创了“红学”史上的小说批评派;蔡元培的《<石头记>索引》,则以《石头记》的内容情节和人物作为主轴,作了周密的实证和评论,得出了“《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的结论,重新树起了“红学”索引派的大旗;胡适不满索引派“猜笨谜”的方法,对曹雪芹的身世、《红楼梦》的版本进行考证和比较研究,开创了现代“红学”势力最大的“考证派”。而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这在本书收录的《清之人情小说》里也有体现。总之,上述文章因为作者本身的“大师”头衔早已家喻户晓,没什么好说的,倒是其他作者的文章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所以值得一叙。

比如说,启功先生既是当代著名的书画大家,又是满清皇族后裔,所以他对《红楼梦》里的北京俗语、服饰形状、器皿的用途、官制以及社会关系,都有惊人的洞见。他认为;“薛宝钗终于做了宝玉的配偶,这固然有悲剧故事情节的必要安排,也实有封建家庭的生活背景。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宝钗是王夫人姐姐的女儿。封建家庭中,祖父祖母尽管是最高权威人物,但对‘隔辈人’的婚姻,究竟要尊重孙子的父母的意见,尤其他母亲的意见,因为婆媳的关系是最要紧的。贾母爱孙子宝玉,当然也爱外孙女黛玉,何况黛玉父母已死,贾母对她的怜爱,不言而喻会更多些。如果勉强把她嫁给宝玉,自己死了以后,黛玉的命运还要操之于王夫人之手,贾母又何敢鲁莽从事呢?宝玉的婚姻既由王夫人做主,那么宝钗中选,自然是必然的结果。这可以近代史中一事为例:慈禧大后找继承人,在她妹妹家中选择,还延续到下一代。这种关系之强而且固,不是非常明显的吗?另外从前习惯‘中表不婚’,尤其是姑姑、舅舅的子女不婚。如果姑姑的女儿嫁给舅舅的儿子,叫做‘骨血还家’,更犯大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其生不蕃’,这本是古代人从经验得来的结论,一直在民间流传着。本书的作者赋予书中的情节,又岂能例外!”这个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迥异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切近真实的喜悦。

再比如说,唐德刚先生是历史学家,他在红学方面的两篇重要文章分别是《曹雪芹的文化冲突》和《海外读红楼》,他提出《红楼梦》是由“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的定型,这一观点与作家端木蕻良不谋而合。端木蕻良在《我看<红楼梦>》中认为:“我国第一部诉诸视觉的长篇小说,是《红楼梦》。”其意思是,红楼之前的中国小说,如《三国》、《水浒》等,大抵是用来听的。无论是章回的形式,还是写的方法,都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金瓶梅》对写人情细事有所发展,但标明“词话”,还是说唱文字的继续。唯独《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居然如此契合,这说明《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

除此之外,精彩的地方还有民俗学家邓云乡对“打醮”的解释,周绍良先生对120回本《红楼梦》的坚持,高阳先生对曹雪芹创作的心理状态的揣摩……

在这些大的研读点缀中,《红楼梦》就像是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从内在的命意来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而从外在的研读来看,可以是民俗学的深描,社会学的阐释,历史学的鸟瞰,文学家的感悟,以及小说家的遐想。在这里,研读的无限可能性其实也就是我们生活的无限可能性,“正典”通过人们获得新的命意,人们通过正典调校自己,这就是“正典效应”。(选自《中华读书报》2007年9月12日)

小题1:下列对“正典”或“正典效应”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正典”是每一个读书人必须读的经典著作,如古代的《易经》和西方的莎士比亚的作品。

B.正典是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它的权威性表现在它的完美和不容置疑。

C.“正典效应”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为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的现象。

D.正典效应的产生是以正典本身内涵的丰富性和人们特别是学者们广泛参与深入研读为基础的。小题2:下列对画线的句子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红楼梦》美不胜收,但如果在研究的关键点上作出错误的选择,就会走入迷途,所以研究的过程应该十分谨慎。

B.《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只有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才能领略她的魅力。

C.《红楼梦》内容博大精深,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和不同方法的研读者往往会有不同的发现。

D.对《红楼梦》的研读,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是契合的,可见尽管角度不同,最终结论总是一致的。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鲁迅应属于“考证派”。

B.启功先生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结论迥然不同,更切近真实。

C.《三国》、《水浒》等都只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而《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

D.不管是大师们自成体系的研究,还是一般研读者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的见解,都能赋予正典更大的魅力。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