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12年某地区一户居民一家三口被杀,邻居发现尸体后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李某涉嫌抢劫杀人,李某本人亦供认不讳。该案引起了该地区群众的极大愤慨。案件经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

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的是( )。

A.由于李某申请回避

B.在审判过程中,李某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C.人民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

D.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李某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对于A、C两种情况,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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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