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对教师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 * * ,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正确( )。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 A错,是否在行政复议范围首先看对权益的影响。本案固然对权益有影响,但仅仅是涉及到权益,还不构成实际影响。B项正确,市教委呈报省教委的的报告,是下级行政机关向上级行政机关的报告。该报告的内容是内部请示行为,报告中的意见需经过省教委的审批,方可正式成为行政处理决定。在此之前。该报告内容尚未最终确定,没有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对当事 * * 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C项错误,内部行为并非全然不可诉,关键在于是否影响他人的权益。D项错误,表面上看,本案件交代的行为似乎有重复处理的痕迹,但是重复处理行为必须有两次行为,本案连一次决定还未作出,就更谈不上重复处理。因此甲不能就市教委尚未对其作出批准处理意见申请行政复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