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乙个人债务5万元,乙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乙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乙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甲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乙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甲可从合伙企业分财产,则乙可以适当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若甲不能偿还乙的债务,乙可代为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由于合伙企业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又因甲对乙的债务为个人债务,故乙不可以代为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也不得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单项选择题 B型题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