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在诉讼过程中,天地人文出版社提出:“合同原系人文出版社所签定,现该出版社已撤销,社长已更换,人文出版社的债务与本社无关,不应把天地人文出版社列为本案的被告。”这一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这一意见不正确。理由见《若干意见》第50条的规定,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纠纷,由合并后的法人做当事人。在本案中,人文出版社与天地出版社合并,更名为天地人文出版社之后,合并前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由合并后的天地人文出版社作为本案当事人,所以理由不成立。总之,合并前的法律行为应由合并后的法人做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