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镇化妆品生产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6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生产化妆品用的原材料一批,货价折人民币20000元,海运费2000元,支付中介佣金1000元,支付国内口岸至厂区运输费2000元,原材料进口关税率5%;

(2)购入材料一批,取得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支付运输费3000元;

(3)购入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金额9800元;

(4)内销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另外取得包装费1000元;

(5)自营出口化妆品一批,金额折合人民币40000元。

要求计算:

计算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

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80000+1000)÷(1+6%)×6%-9800÷(1+17%)×17%=4584.91-1423.93 =3160.98(元)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采用增值税免税不退税的政策

税控收款机可计算抵扣当期应纳增值税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