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和教师的职责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国家和社会、学校和教师、家庭及其他社会成员应各自履行特定的职责。对于学校和教师,其职责是: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德、智、体、美、劳等教育;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不得歧视;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他们施以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按体育锻炼标准安排学生的课间操、课外活动及校外活动;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作业量,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以免加重学生负担;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和教师安排学生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3)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校舍维护和防护工作,不得使未成年的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校舍中及教学设施中进行学习和活动。
(4)对侵害学生各项人身权的行为应积极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