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程基础平面图如下图所示,现浇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的尺寸如下图所示。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为C15,混凝土基础强度等级为C20,按外购商品混凝土考虑。混凝土垫层支模板浇筑,工作面宽度300mm,槽坑底面用电动夯实机夯实,费用计入混凝土垫层和基础中。

直接工程费单价见下表。

基础定额见下表。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原则,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取管理费率5%、利润率4%;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和模板及支架清单项目费之和为基数,取临时设施费率1.5%、环境保护费率0.8%、安全和文明施工费率1.8%。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有特殊注明除外)完成下列计算:

编制现浇混凝土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说明项目特征。(条形基础的项目编码为010401001,独立基础的项目编码为010401002)填入答题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答案

参考答案:

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见下表。

问答题

案情:2005年1月15日,某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刘利民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通道狭窄、消防器材上堆放货物等。对此,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作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限7天改进,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理意见,刘利民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刘利民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1月17日,消防安全处对刘利民作出了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天送达刘利民。刘在1月18日向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缴纳罚款5000元。7天后,消防安全处派人到刘利民的加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仍未发还给刘利民,要求刘利民两天内改进。1月25日,消防安全处两次派人到刘利民的加工厂去检查时,发现刘利民的加工厂上锁,便派人通知刘利民第二天同去加工厂检查改进情况,刘以“没有时间”拒绝前往。而且刘利民认为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行政处罚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赔偿因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而造成的损失。但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问题:

刘利民对消防安全处的处罚行为不服时应向谁申请复议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