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土石坝工程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8000m3。单价为20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项目法人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单价不调整;超过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30%以上的下一个月起,至合同工期的第 5个月(包括第5个月)平均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见表9-2。
表9-2 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开始扣除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答案
参考答案:
合同总价的30%:160×30%万元=48万元
第1个月实际工程款:200×1200元=24万元
第2个月实际工程款:200×1700元=34万元
到第2个月工程款累计金额为58万元,已经超付30%的合同总价,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即9月份)开始扣除。
9~12月每月应扣预付款金额:32÷4万元=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