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我国公民李某为某市重点高中的数学老师,2010年度取得的收入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
(2)5月,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25000元,缴税前从中依次拿出5000元、3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
(3)9月,获得稿酬收入10000元。
(4)11月,取得国外讲学税后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地税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3000元。

计算李某5月份的专利转让收入应缴所得税税款,其正确的公式表达式是( )。

A.[25000×(1-20%)-(5000+3000)]×20%

B.25000×(1-20%)×20%

C.[25000×(1-20%)-(5000+3000)×20%]×20%

D.[25000-(5000+3000)]×2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因此,本题中李某的特许使用费收入25000元,超过4000元应扣除20%的费用,应扣除额=25000×20%=5000(元);特许使用费纳税所得额=25000-5000-20000(元);准予扣除的捐赠额=5000+3000=8000(元)。李某专利所得应纳税额=(20000-8000)×20%=2400(元)。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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