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09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实收资本比2008年增加100万元,设立其他新的明细账10本;
(2)与银行签订1年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年利率5%;
(3)与甲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值450万元;
(4)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乙公司提供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本企业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
(5)与丙公司签订转让技术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10年-2015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6)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20万元。要求计算:
企业以货换货和受托加工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的合计数( )。
A.2450元
B.2575元
C.2875元
D.3275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企业以货换货和受托加工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的合计数
以货换货属于既购又销,按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税率,将换入换出货物价值金额合计贴花:(350+450)×10000×0.3‰=2400(元)
受托加工合同按收取加工费和提供的辅料费金额合计依万分之五贴花:
(15+20)×10000×0.5‰=175(元)
企业以货换货和受托加工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的=2400+175=2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