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美国K公司出口冻羊肉50吨。每吨CIF价2000美元。买方K公司开来的信用证规定不准分批装运,但在数量50吨前有About字样。由于存货不足,我外贸公司按期出运了48吨。我外贸公司持单办理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遂寄单索汇,但遭到开证行拒绝。开证行声称进口商拒绝赎单,理由是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而实际发货短装。请问进口商拒绝接受单据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进口商拒绝接受单据的理由不成立。
因为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中若在金额或数量前加有about字样,则可理解为该金额或数量有10%的增减幅度。卖方交货可在48吨在此幅度内,符合《UCP600》规定,因此买方无权拒付货款,开证行应严格执行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按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