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搞运输,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三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债务。由于油价上涨以及发生车祸一次,该合伙组织亏损甚多,15万元投资血本无归,而且还欠加油站9万元。在加油站的一再催要下,甲偿还了5万元,乙偿还了4万元。后甲称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他只有义务承担3万元合伙债务,故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
请问:(1)甲、乙、丙投入到合伙中去的15万元归谁所有
(2)甲是否有权利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
(3)甲、乙多付的钱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首先明确甲、乙、丙之间的关系,搞清楚是合伙关系之后,责任的承担问题就迎刃而解,按照合伙的规定处理即可。
(1)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合伙的规定,15万元归甲、乙、丙共有,共同支配。
(2)甲没有权利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因为甲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由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加油站从甲、乙二人那里获得清偿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甲、乙有权向丙追偿,其中甲追偿的金额为2万元,乙追偿的金额为1万元。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土城早报》记者刘云在该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性文章,针对甲市法院新近审理的一起明星性骚扰案件谈到:"有的大腕虽然在诉讼中胜诉,但其实他已不是第一次对崇拜他的女性进行性骚扰,当然,作为小辈的新人为了出名而小题大做,况且平时作风也很不好,真是一起荒唐的官司。"该报社在甲市所辖的A、B、C、D四个区发行。该起诉讼的当事人甲男、乙女读了文章,认为该报道已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名誉,两人共同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土城早报》和记者刘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报社位于B区,故将本案移送至B区人民法院。B区人民法院列甲男、乙女为原告,列报社和刘云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刘云提出,甲男、乙女起诉前曾在各区张贴所谓的"辟谣声明",指责、谩骂《土城早报》刘云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甲男、乙女两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B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甲男、乙女向报社和刘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干。甲男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乙女没有提起上诉。 问题:

假设一审中乙女撤诉,甲男的诉讼是否还继续进行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