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派遣落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考答案:
(1)本人材料包括: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进修或工作者,须提供国外单位的进修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网上下载);
⑤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首次留学签证页复印件;
⑥如需办理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注销户口证明;持集体户口卡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网上下载),如果档案仍保存在原单位,还需提供辞职或离职证明;
⑧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随迁家属及子女材料包括:留学博士配偶(曾出国):
①护照;
②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
③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④注销户口的证明或户口本;
⑤结婚证;
⑥国内学位证书。
留学博士未成年子女:
①国内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②国外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及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未成年子女:
①结婚证;②独生子女证;
③注销户口证明或户口本;
④在国外出生的,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
⑤若男方携带子女先期回国,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女方仍在外留学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