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中国居民张某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以市场价格出租市区一套居民住房,租期1年,合同注明租金共计24000元,在此之前为出租房屋支付装修费2000元。并缴纳了相关税费; (2)为某上市公司提供管理咨询,上市公司实际支付不含税咨询费45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3)每月工资8000元,年终奖金36000元; (4)2009年12月因意外伤害获得保险赔偿收入12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张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合计为 ( )元。
A.1356
B.2552
C.1752
D.2052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24000×3%×50%=36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360×7%=25.2(元) 教育费附加=360×3%=10.8(元) 房产税=24000×4%=960(元) 张某2009年应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合计=360+25.2+10.8+960=1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