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5、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
(2)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10%,扣完为止;
(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如表8-1所示。
1、2、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如表8-2所示。
[问题]
1.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各月应抵扣的预付款各是多少万元
3.根据表3.2提供的数据,计算1、2、3月份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万元
4.分析该工程1、2、3月末时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参考答案:
1.合同价为:
(500+750)×180+(600+800)×480+(900+1100+1100)×360+(850+950)×300=255300 (元)=255.3(万元)
(1)工程预付款为:255.3×10%=25.53(万元)
(2)保留金为:255.3×5%=12.765(万元)
2.各月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从4月份开始每月扣:25.53+3=8.51(万元)
4月:8.51万元;5月:8.51万元;6月:8.51万元。
3.1月份:
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了计划工程量。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560×180×(1-10%)=90720(元)=9.072(万元)
2月份:
因为560+550=1110(m3)<1500(m3)
所以A分项工程结算单价不调整。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550×180+680×480)×(1-10%)=382860(元)=38.286(万元)
3月份:
因为680+1050=1730(m3)>1680(m3)
所以B分项工程超出计划工程量20%部分的结算单价应调整。
超出计划工程量20%部分的工程量为:1730-1680=50(m3)
相应的结算单价调整为:480×0.95=456(元/m3)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为:
[(1050-50)×480+50×456+450×360]×(1-10%)=598320(元)=59.832(万元)
或[(1050-50)×480+(1730-1680)×480×0.95+450×360]×0.9=598320(元)=59.832(万元)
4.1、2、3月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1月末投资偏差:560×180-560×180=0(元)
投资没有偏差。
1月末进度偏差:500×180-560×180=-10800(元)
进度提前1.08万元。
2月末投资偏差:(1110×180+680×480)-(1110×180+680×480)=0(元)
投资没有偏差。
2月末投资偏差:(1250×180+600×480)-(1110×180+680×480)=-13200(元)
进度提前1.32万元。
3月末投资偏差:
[1110×180+(1730-50)×480+50×456+450×360]-(1110×180+1730×480+450×360)=
-1200(元)
投资节约0.12万元。
3月末进度偏差:
(1250×180+1400×480+900×360)-(1110×180+1730×480+450×360)=28800(元)
进度拖延2.88万元。
解析:
[考点] 工程预付款和保留金的计算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