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连线题
连线。
①7.6+4.85+2.4A.1.38+(1.75+0.25)
②5.39-1.8-3.2B.4.85+(7.6+2.4)
③1.75+(1.38+0.25)C.5.39-(1.8+3.2)
答案

①——B;②——C;③——A

问答题 简答题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2014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始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2日交货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0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对。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

7月12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

9月16日,乙公司无法偿还丙银行到期贷款,丙银行要求实现在乙公司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下列文字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06年9月,我国部分省市再次出台惠及低收入群体的分配政策。其中,上海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690元提高到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6元提高到6.5元。广东省内最低工资标准也由上年平均涨幅达17.8%。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类:一 类780元/月,适用于;二类为690元/月,适用于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三类600元;四类500元;五类450元。同时,深圳调高了标准,特区内81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700元/月。福建省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调整至400到650元之间。其中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标准最高,为650元,比上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50元;福州、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的一些山区县、市最低,为400元,比上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80元。各区市所在地城区非全日制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提高,其中最高的厦门思明区、湖里区为6.8元/小时;最低的三明市三元区、梅列区,南平市延平区,龙岩市新罗区,宁德市蕉城区为4.5元/小时。青海省经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西宁市、海东地区每人每月为440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每人每月为450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每人每月为460元。小时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具体标准为:西宁市、海东地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1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2元。

在上述材料提及的月工资中,最高月工资比最低的多()元。

A.350

B.380

C.400

D.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