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6000000元(含增值税),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00000元。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乙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和设备抵偿所欠债务的50%,产品账面成本为80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20000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账面原价为2000000元,已提折旧为500000元,公允价值为1600000元。甲公司收到的产品作为商品入账,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假定不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 (2)甲公司同意免除抵债后另外50%债务的20%,并将剩余债务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偿还,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但如果乙公司2011年开始盈利,则2012年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如果乙公司2011年没有盈利,则2012年仍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利息于每年末支付。有证据表明乙公司2011年很可能盈利。 |
债权人应该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 )元。
A.530000
B.600000
C.650000
D.83000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甲公司(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6000000-1600000-1000000-170000-6000000×50%×(1-20%)-300000=530000(元)。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600000 库存商品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2400000 坏账准备 3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530000(倒挤) 贷:应收账款 6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