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系某法院民庭庭长,甲在承办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时,多次对被告人乙称,此案被告如果给他20万,保证让被告胜诉。乙思索再三,被迫给甲送去20万元。在审判委员会上,甲试图为乙额外争取违背法律的利益,但未能得逞,于是甲将所收受的20万元退回给乙。待判决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败诉,乙遂向有关部门告发甲。
试问:甲、乙分别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构成受贿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到利益。只要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表示,就可以认定为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特征。所以甲构成受贿罪。至于乙,由于其是在甲的勒索下而被迫行贿,考虑到不行贿就要承担甲判决其败诉的危险,于是乙才向甲行贿,虽然客观上实施了行贿的行为,但并没有实际谋取到不正当的利益,所以乙不构成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