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5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l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3月,永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公司法》第40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不定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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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对俄罗斯的民族主义者和斯拉夫派来说是一个严重打击,因为与许多事先就警告俄罗斯会因其没能跟上西方的脚步而即将遭到失败的西欧派人不同,斯拉夫派人则很有信心地预言俄罗斯专制制度的优越性将会导致一场可与1812年对拿破仑的胜利相媲美的胜利。实际上,这场失败暴露了旧制度的腐败和落后。——【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了,但它毕竟触动了传统中国政治体制,为现代国家的建立作出了有益尝试。以后发生的历次革命运动,从现代化的进程看,都与戊戌变法有着历史的连续性。也正因为如此,史学界才会把戊戌变法视作近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起点。——《回顾戊戌重温历史》(《光明日报》2008年12月7日)

材料三:

在明治维新期间,我们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日本全面学习西方,从军事、技术、政治体制一直到生活习惯,日本的精英阶层善于学习,全力促进日本的现代化和西化;另外一方面明治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不符合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改革措施,其改革过程中融入了大量日本本身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刘涛《中国崛起第十四:从“万世一系”的宗教神话看日本的崛起》

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日本明治维新“融入了大量日本本身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的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