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政拨款的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出后,没有供应商前来投标,该项目业主经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批准后,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拟订的竞争性谈判的部分事项如下:
(1)成立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4人组成的谈判小组。
(2)谈判文件明确了所采购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谈判程序等内容。
(3)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符合相应资格,并不得少于2家。
(4)只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
1.指出竞争性谈判的程序。
2.招标代理机构拟订的竞争性谈判的部分事项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竞争性谈判的程序:
①成立谈判小组;
②编制谈判文件;
③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④发出谈判文件;
⑤接收谈判竞价文件;
⑥谈判小组逐一与供应商谈判;
⑦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⑧完成评估报告;
⑨确定成交供应商;
⑩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2.招标代理机构拟订的竞争性谈判的部分事项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 成立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4人组成的谈判小组。
[理由]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不妥之处] 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符合相应资格,并不得少于2家。
[理由]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符合相应资格,并不得少于3家。
(3)[不妥之处] 只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理由]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不妥之处]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理由]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