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初,山东省垦利县张某到邻居王某家找王某串门。张某在王某家玩耍时,与王某的大儿子王大发(19岁)发生冲突,张某被王大发打伤,后经东营市人民医院诊断张某右腿骨折需住院治疗。住院治疗15天后,张某因无钱继续治疗,在和王某协商无果后,向垦利县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以确保能得到继续治疗。在法院审理本案的过程中,王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王大发系精神病患者,并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1.25万元。张某对判决表示满意,并在接到判决书那天明确表示不会提起上诉。张某出院3个月后,右腿不但不能走路,还疼痛加剧,后经检查发现,东营市人民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有一根线在腿中没有取出来。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东营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问题:
张某在接到判决书那天明确表示将不提起上诉,后张某反悔,请问其是否可以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如果张某对判决表示不满意,并在接到判决书那天说一定要提起上诉,但是上诉期届满,双方当事人都投有递交上诉状,请问一审判决是否生效 |
参考答案:
解析:张某在接到判决书那天表示将不提起上诉,后来其反悔,若此时尚未过上诉期间,则张某仍可以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若张某虽然在接到判决书时就表示要上诉,。但上诉期届满,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递交上诉状,则一审判决生效。[考点] 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本题中虽然张某在接到判决书那天明确表示将不提起上诉,但是这并没有剥夺张某上诉的权利。只要张某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民诉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本题中,张某在接到判决书那天说一定要提起上诉,但是上诉期届满,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递交上诉状,视为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