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9年10月,国外甲公司拟购买国内乙国有企业位于市区的一座办公大楼,甲公司以该资产作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公司。

合营企业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双方可在合营企业成立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贷款200万美元作为各自的出资。董事长由外方委派,副董事长可由外方委派,也可由中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为7人,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买价。

2010年2月,丙公司从丁公司购买一台机械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依据双方约定,2010年5月28日,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30万元;丁公司于7月8日交货,丙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余款。

2010年5月28日,丙公司向丁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转账支票。6月10日,丁公司向付款人Y提示付款,付款人Y拒绝付款。丁公司在遭拒绝付款后,遂向丙公司要求重新出票,在丙公司重新出票后,丁公司方获付款。

2010年7月8日,丁公司按时交货。7月12日,丙公司将从戊公司背书受让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7月15日,丙公司发现丁公司交付的该设备为伪劣产品,7月18日,丙公司将该设备退还了丁公司,同时要求丁公司返还货款及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同意退还货款,但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合营企业合同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有以下几点不合法:

①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本题中的投资总额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倍,所以这不符合规定。

②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合营企业的名义贷款作为出资。本题中约定双方可在合营企业成立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贷款200万美元作为各自的出资不符合规定。

③组织机构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董事长由一方担任,则副董事长应由另一方委派,不能出现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均为相同一方委派的情况。本案中,董事长由外方委派,因而副董事长就应由中方委派,合同中约定的副董事长可由外方委派也可由中方委派不符合规定。

④合营企业合同约定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的批准。此外,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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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曾在当代最有益且最具想象力的书中,做了如下的结论:“古代的中国,他们苦心经营,完成最完美的社会形态,犹如一个典型的模范社会……中国创造了为今日人们已知的,最高级的世界文明……中国的伟大吸引了我,使我感触良多……这个国家的伟人们,跟我们德人比起来,代表更高一层的文化水平……一些君子型的人物……代表一种非常高尚社会的典型。”

尽管中国人发明了指南针、火药、纸、丝、印刷术和瓷器,但我们还不能认定中国是一个工业上善于发明的民族。尽管他们在艺术上有创作的天才,发展他们自己的艺术形式,而且达到非其他民族、非任何时代所可比拟的完美境界。但在1912年以前,他们仍然满足于古代的经济方式,嘲笑那种可以增如效率、节省人力的政策。虽然他们是世上第一个使用煤炭作燃料的民族,虽然他们早于公元前122年即有小量的开采煤矿,但他们并没有发明什么机器来节省人力。以致至今仍有大部分的矿产资源未开采。虽然他们旱知道如何制造玻璃,但他们却宁愿自西方输入这些东西。……在举止方面,中国比较喜欢彬彬有礼的传统规矩和学问,而不欣赏刺激的、变化的科学和财阀政治。中国在对世界所贡献出的许多伟大的文化中,对于物质技术生活的贡献最弱。——摘编自(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大系》

评价上述材料中的观点。(要求:围绕材料中某一观点展开评论,观点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