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天华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03年11月1日签订一份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天华公司需于2004年3月15日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给海北公司双方未约定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在( )。
A.天华公司所在地
B.海北公司所在地
C.签订合同所在地
D.没有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