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材料一:文王子孙,本支百世。——《诗·大雅》 材料二:大邦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 ——《诗·大雅》 材料三: 师服曰: “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士农工商各有分亲, 皆有等衰。是以民服其上,而下无觊觎。” ——《左传·桓公二年》 材料四: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 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礼记·丧服小记》 材料五:立嫡以长不以贤,立于以贵不以长。 ——《公羊传·隐公元年》 请回答:(1)上述材料反映的是什么制度 (2)简要评述这一制度。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宗法制度。 (2)宗法就是宗族之法。处理宗族内部成员间的亲疏、等级和世袭权利的制度,便是宗法制。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它起源于氏族社会,是由父家长制演变来的。宗法制形成于商末,西周时得到充分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 宗法制的具体内容大致是:周天子为天子大宗,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别子(王的其他儿子)为小宗,受封为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则为大宗,其权位亦由嫡长子继承;别子为小宗,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其采邑为大宗,权位由嫡长子继承;别子为小宗,封为士。士亦由嫡长子继承,别子不再分封,为平民。宗法制通行于百姓贵族,而以姬姓宗族为首。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之间通过婚姻结成甥舅关系,也包含在宗法制范围内,成为宗法制的组成部分。简言之,从天子到士都实行了嫡长子继承,别子分封,这是宗法制的特征。 宗法制规定,嫡长子为宗子,具有绝对的继承权,别子只能接受宗子的分封。按照这个原则分配权力和财产,避免了贵族子孙之间的矛盾冲突。所以,宗法制是分封制得以实行的理论基础,其本质不在于区分血统关系,而在于确定权力和财产的分配原则,稳定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它和分封制相结合,构成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度。它以“尊祖”、“敬宗”为信条,严格规定了自下而上应该承担的义务,建立起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统治网,从而确保了周天子天下大宗和政治共主的地位,宗法制将宗族关系和政治关系相结合,以族权强化 * * ,从而加强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单项选择题

某工程,甲乙双方就合同文件进行了详细的磋商,但是由于设计图纸未到位,双方希望在合同文件中,合同价款以暂定的形式出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双方认可的计价方式和原则。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甲方为规避风险,提出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乙方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本工程适宜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形式。
假设本工程合同额为8 000万元,总工期为25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 15个月,第二期为10个月。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1)工程进行到第8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合同实施的通知。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2)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到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两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

A.在分包人未提交工程进度表时

B.未经工程师审核确认

C.未经工程师对分包工程验收

D.未经承包人同意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