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苑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指导企业正确填开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注册税务师按季度审查该商场的发票使用情况。2006年第一季度审查后的资料如下: (1)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金额为9360元。 (2)应购货单位要求,该商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客户购买的消费品填写为“原辅材料”,价税合计金额为57115元,使得购货单位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98.76元。 (3)其他未按规定填开的商业零售发票41份。例如,单联填开发票,开具的发票无购货单位税务登记号,无商品名称、单价、计算金额差错等。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该商场发票代理审查发票的报告,向绿苑商场说明如下问题: (1)该商场发票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方法。
参考答案:
解析:编制代理审查绿苑商场发票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代理绿苑商场发票审查的报告绿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查贵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发票使用与管理情况,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发票使用的有关资料,发现如下问题提请贵公司予以改正: 第一,发票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9360元。开具票物不符的发票,将“消费品”更名为“原、辅材料”,使购货单位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98.76元。其他未按规定填开的商业零售发票41份,如发票填开项目不全、大小写金额未封顶、未附“销货清单”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上较混乱,没有明确的使用管理责任制,没有设专人保管、专人开具,这也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私下为他人代开发票提供了方便。 第二,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方法。 针对你商场上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下列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指定专人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商场应指定一至两名思想好、业务精、法制观念强的人员专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单位领导与其签订“责任状”,以明确责任。 2.你商场销售商品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严格执行国税明电(1994) 035号文件的规定,即购买方必须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提供证件的,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你商场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应予以追回。原已开具的发票应予以缴销,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做出检查,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惠联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 姜涛 200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