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同时又依据《民诉意见》第308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