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

本案中,周峰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A.刘玉

B.刘玉、周美

C.刘玉、周美、赵琳

D.周美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继承开始后,应由第一顺序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单项选择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