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出资设立合众有限责任公司。四人拟出资200万,其中甲以价值70万元的厂房出资,以价值30万元的知识产权出资;乙出资50万;丙、丁各出资25万元。四人拟定了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由乙担任公司的监事,并且指定甲办理设立登记事项。
下列有关合众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B.甲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6个月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甲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D.甲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制定代表的证明、其他要求提交的文件
E.公司登记机关应向正大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6个月,但是没有规定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前6个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故B项说法错误;本题中申请设立登记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都是中国公民,所以登记机关核发的应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故E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