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3年1月,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三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李四以房屋作价人民币16万元出资,王五以劳务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3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期限为1年。2003年8月,张三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李四、王五表示同意。同月,张三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2年9月,李一入伙。李一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4年5月,李四、王五、李一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6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2004年5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张三要求偿还全部贷款,张三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李一要求偿还全部贷款,李一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李四要求偿还全部贷款,李四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王五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王五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张三、李四、王五、李一内部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该债务由李四、王五、李一承担。若张三对外承担责任,可向李四、王五、李一追偿;李四、王五、李一对外承担超过其应承担部分,可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债务的合伙人追偿。

解析:对于第三个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张三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李四、王五、李一追偿。李四、王五、李一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李四、王五、李一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某房地产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1月份,房地产公司招标建商品房,甲建筑公司中标承建A地和B地两项商品房建筑工程,工程价款分别为5000万元和3000万元。甲建筑公司将B地商品房建筑工程转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价款2820万元。
(2)8月份,B地商品房工程完工,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甲建筑公司将其自建的市场价格为1600万元的C地商品房(建筑成本1200万元)抵顶应付乙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另外支付银行存款1220万元;乙建筑公司将其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850万元。
(3)9月份,A地商品房工程完工,房地产公司与甲建筑公司进行A地、B地商品房工程价款结算。房地产公司用其市场价格为2000万元尚未开发的土地(2000年以出让方式取得,支付土地出让金1200万元)抵顶甲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另支付银行存款5000万元,其余款项以甲建筑公司在A地为该房地产公司建造的一部分商品房(棚应建筑安装成本为600万元)抵顶。
(4)10月份,房地产公司自建商品房250000平方米,工程成本1350元/平方米,售价2600元/平方米。当月销售自建商品房150000平方米;将20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无偿赠送给某单位,将80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向C公司投资,占C公司股份的10%。
(5)10月份,为改善办公条件,房地产公司将15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装修后为公司办公楼;将本单位的旧办公楼出售,取得销售收入480万元,该办公楼于199×年购进,购进价格520万元。
(6)11月份,房地产公司销售由甲建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45%,取得销售收入3200万元,销售由乙建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78%,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
(7)3月份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出租写字楼协议,租金收入20万元/月,从4月份起,租期2年,根据合同规定,写字楼由承租方组织装修,装修费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垫付装修费40万元,装修费从租金中扣除,扣除装修费后,房地产公司当年收取租金共计140万元。
(8)12月份,房地产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建筑设备,取得销售收入135.2万元,该设备原值120万元,已提折旧0.2万元。该企业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房地产公司全年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A.3143.10

B.3107.92

C.3083.10

D.29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