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2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该公司2006年发生如下事项:(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④2005年税后利润为5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王某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06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03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决议:(1)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2)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3)2006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多少(2)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6)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7)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8)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做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9)甲企业是否应该补足出资乙和丙是否对甲出资不实承担责任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A)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C万元。(B)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C0 I/F,而本题中,股东的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B0%,不符合规定。(C)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D)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E)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的职权。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F)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A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E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H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D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G)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义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而A公司与B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JJ.其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H)①A公司要求王某将其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②A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I)①工商部门要求甲企业补足出资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②乙和丙应该对甲方出资不实的行为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③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东对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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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文本材料和具体要求,完成问题。苏轼《记承天寺夜游》原文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单元导语古人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山水景物,曾经引起古代文人的无限情思,歌咏自然山水的优美篇章油然而生。阅读这类诗文,可以激发灵性,陶冶情操,丰富文化积累。学习本单元描绘自然山水的优秀诗文,要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整体感知内容大意。在反复诵读中,进入文中情景交融的境界,并对作品的语言特色有所体会。课文导语《记承天寺夜游》以寥寥数语,描绘了月夜小景,传达了作者的微妙心境,语言朴素而含有深长的意味。《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相关要求阅读浅显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注重积累、感悟和运用,提高自己的欣赏品味。欣赏文学作品,对作品中感人的情景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学生情况八年级,班级人数50人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条件教室配有多媒体设备,能够演示幻灯片,播放视频、音频文件等。

1.将文章全部翻译成现代汉语。2.根据上述材料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相关要求,确定本篇课文的教学目标,并说明依据。3.依据教学目标设计本篇课文的教学过程,简要说明每个环节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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